第23问:宁波工业名牌产品的申报条件是什么?

作者: 365bet体育投注官网 发布日期:2014-10-21

答: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批量生产已满3年;

2.申报产品有宁波市注册商标(2013年底前获注册);

3.实物质量稳定,在市内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地位,并达到国内或省内先进水平,市场占有率、出口创汇率、品牌知名度、用户(顾客)满意度居市内同类产品前列。有市级以上法定检测机构2013年(含2013年)以后出具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近三年企业生产的产品未出现监督抽查不合格;

4.年销售额、实现利税、成本费用利润率和总资产贡献率等主要经济指标居全市同行业前列(申报产品销售额要求详见文件);

5.企业具有先进可靠的生产条件、技术装备和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

6.可采标的产品按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

7.企业开展质量强企工作,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

8.企业建立并实施质量诚信制度,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顾客满意程度高,近三年企业无不良记录;

9.企业建立质量关键岗位考核制度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制度,主动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

10.企业具有注册备案的“首席质量官”;

11.企业建立质量损失率统计分析制度;

12.企业纳税信用等级为B级以上(含B级)。

政策依据:《关于做好2014年宁波名牌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甬名认办函〔201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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