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问:对铸造企业转型升级有什么优惠政策?

作者: 365bet体育投注官网 发布日期:2014-10-21

答:1.达到行业准入公告企业补助。对新列入国家《铸造行业准入条件》公告目录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补助;

2.销售上规模补助。对企业年纳税销售收入首次达到5亿元、1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的补助,对首次从5亿元升级为10亿元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补助;

3.纳税先进奖励。根据不同的铸造生产工艺、主要熔炼设备,在年纳税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的“非低效企业”、“非落后工艺(设备)企业”中,每年开展以单位用电税收、单位土地税收等为主要评价指标的先进评选,对5家左右纳税先进企业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

4.淘汰改造落后工艺(设备)的补助。根据淘汰的设备类别,按下述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1)用重质耐火砖作为炉衬的热处理加热炉、燃煤火焰反射加热炉:补助3万元/台;

(2)重质砖炉衬台车炉、电阻炉:补助1万元/台;

(3)冲天炉:7吨及以上的,补助7万元/台;5吨的,补助5万元/台;3吨及以下的,补助3万元/台;

(4)水煤气发生炉:补助2万元/台;

(5)无磁轭(≥0.25吨)铝壳中频感应电炉:补助4万元/吨(公称容量)。

政策依据:《宁波市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甬经信节能〔2014〕2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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