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问:宁波市智能制造及强基工程的申报条件和优惠政策是什么?

作者: 365bet体育投注官网 发布日期:2014-10-21

答:一、申报条件

1.企业条件:

(1)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工业企业;

(2)上年工业销售收入原则上需达到2000万元以上;

(3)主营业务符合产业导向且优势明显;

(4)管理规范、产品附加值高、竞争力强、综合能耗指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5)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且无重大的安全、环保、卫生、劳动、纳税、信贷、质量、知识产权等不良记录。

2.项目条件:

(1)项目性质为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内容应符合专项内容主题和产业发展方向;

(2)智能制造及强基工程专项,项目的固定资产总投资应达到1000万元以上,其中设备(技术)投资达到700万元以上;

(3)项目的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二、优惠政策

1.对列入智能制造及强基工程专项计划的项目,按项目的生产性设备、测试设备和技术等实际投入额,予以12%的补助,单个独立法人企业的当年补助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2.以上所指的生产性设备要求单台价格在3万元以上(含3万元);技术投入含支付给注册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科研院所的与项目有关的方案设计、咨询费用等。

政策依据:《宁波市企业技术进步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甬经信技改〔2014〕2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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