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申报条件
企业条件:列入市高成长企业培育名单并通过年度考核的高成长企业。
项目条件:
1.项目性质为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内容应符合专项内容主题和产业发展方向;
2.高成长企业技术改造专项,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应达到500万元以上,其中设备(技术)投资达到350万元以上;
3.项目的建设周期不超过2年。
二、优惠政策
1.列入高成长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计划的项目,通过年度考核的企业,按项目的生产性设备、测试设备和技术等实际投入额,予以12%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2.以上所指的生产性设备要求单台价格在3万以上(含3万);技术投入含支付给注册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科研院所的与项目有关的方案设计、咨询费用等。
政策依据:《宁波市高成长企业培育行动管理办法》(甬政发〔2012〕97号)、《宁波市企业技术进步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甬经信技改〔2014〕2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