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问:宁波市“810实力工程”企业的申报条件和优惠政策是什么?

作者: 365bet体育投注官网 发布日期:2014-10-21

答:一、申报条件

1.在宁波市辖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工业企业,其主导产品属于新材料、新能源、新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生命健康、海洋高技术、设计创意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2.上年销售收入在该产业中居于我市前15位,其中属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产品销售收入占全部销售收入的50%以上,且增速高于同期全市规上工业平均增速5个百分点;

3.企业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近两年未出现环保、安全、纳税、劳动、知识产权、节能减排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二、优惠政策

列入“810实力工程”企业从第一次认定当年起连续三年可享受专项奖励政策,即按其上年度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形成地方财力环比增长的50%,按市、县二级分别给予奖励。

优先安排“810实力工程”企业实施项目的水、电、通讯以及污水(污泥)集中处理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对“810实力工程”企业新建项目所需的能源消耗和环境容量指标,优先予以保障。“810实力工程”企业按《关于实行差别水价政策的通知》(甬价管〔2012〕121号)规定享受差别水价优惠政策。

政策依据:《宁波市“810实力工程”企业认定和扶持管理暂行办法》(甬经信技改〔2013〕2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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