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问:宁波市市长质量奖的申报条件和优惠政策是什么?

作者: 365bet体育投注官网 发布日期:2014-10-21

答:一、申报条件

1.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正常运营5年以上;

2.已获得县(市)区政府质量奖(市属企业除外);

3.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满2年;运用现代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并在实践中取得显著绩效,具有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4.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产业政策要求。主要经济指标和社会贡献度居市内同行业或同类型企业(组织)前列;技术、服务和质量指标达到市内同行业或同类型企业(组织)先进水平;

5.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依法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信誉;

6.近3年在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中未出现不合格,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等事故,无因企业(组织)责任导致的顾客、员工、供方、合作伙伴和社会对其的重大有效投诉;

7.无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优惠政策

对市长质量奖和提名奖的获奖企业(组织)分别给予100万元和20万元的奖励,并予以通报表彰、颁发奖杯(提名奖不颁发)、奖牌和证书;

对获得省政府和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组织)分别给予200万元(提名奖150万元)、500万元(提名奖300万元)的奖励。

政策依据:《宁波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甬政发〔2014〕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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