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申报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
2.两化融合工作具备良好基础,成效比较显著,对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有需求;
3.具有建立实施管理体系的经验,如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安全和信息技术服务等。
二、优惠政策
1.对通过国家工信部、市经信委考核验收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给予10万元的工作经费补助;
2.优先列入政府贯标免费培训辅导。
政策依据:《宁波市企业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甬经信科技〔2014〕1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