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问:对工业企业电商扶持政策有哪些?

作者: 365bet体育投注官网 发布日期:2014-10-21

答:1.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规模以上独立法人工业企业,以自营或委托服务商代运营形式,申报年度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不含C2C平台)至少新开设一个零售终端,且在各类平台年网络实际销售总额达1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2万元补助。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注册地为宁波的再增加补助5000元;

2.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规模以上独立法人工业企业,且企业主要产品(商标)获得宁波市级及以上品牌(商标),自建非独立核算官网销售平台并上线运行1年以上,申报年度官网销售平台的年销售额分别达到500万元、1000万元和5000万元以上,按其申报年度及上一年度的平台推广费用分别给予一次性20%、25%和30%补贴,最高金额不超过30万元;

3.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规模以上独立法人工业企业在第三方电商平台或自建官网销售平台开展电子商务销售,电子商务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5000万元、1亿元和5亿元以上的,石化、钢铁等原材料企业电子商务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5亿、10亿和20亿元以上的,给予每家企业一次性10万元、20万元和30万元补助。若企业3年内连续进档,则从第二档开始补助差额部分;

4.2014-2016年度,每年组织专家评定一批电子商务销售达一定规模、销售增幅较大、应用水平高、有创新特色的企业为宁波市工业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补助。三年内共评定50家示范企业。

政策依据:《宁波市工业企业“电商换市”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甬政办发〔2014〕152号)、《宁波市工业企业“电商换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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