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入选“3315团队计划”的团队,市财政给予A类团队2000万元、B类团队1000万元、C类团队500万元人民币的人才和科研经费资助。对世界一流水平的创业创新团队,采取特事特办、一事一议的方式,资助经费可以在2000万元人民币基础上再予增加。团队落户后,带头人可申请宁波市东部新城人才公共租赁房1套,3年内免收房租;
2.对“3315个人计划”入选者,给予100万元人民币的创业创新经费资助。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千人计划”,发放《宁波市重点高层次人才优惠证》。
政策依据:2014年宁波市“3315团队计划”公告、2014年宁波市“3315个人计划"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