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5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6〕49号)要求,推进我市盐业体制改革,我办牵头起草了《宁波市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于2017年4月5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并根据反馈情况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现将修改后的方案再次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6月8日之前书面反馈至宁波市盐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89185147
传真:55882762
附件:宁波市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宁波市盐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2日